慈善界无力清理门户!涉事机构对“陈光标诈捐”噤若寒蝉
中国慈善界看来是没有清理门户的能力了。
可我还是要记上一笔:在2016年的9月至10月间,慈善界的大佬们曾筹谋发起公开抵制“首善”陈光标的联盟,一度紧锣密鼓地准备,最终悄无声息地放弃,理由是:对慈善行业的自净能力失去了信心。
他们努力过了,但在坚硬的现实面前,他们选择了知难而退。
在前一段时间舆论对陈光标一轮又一轮的声讨中,国内慈善界悄无声息,装聋作哑,被认为是“麻木、纵容”(徐永光语),如今,他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他们的确麻木不仁,姑息养奸。
据说,令“大佬”们最终放弃行动的,是涉事慈善机构寒冰一般的沉默,他们拒绝公开与陈光标相关的账目。面对舆论对“首善诈捐”的质疑,他们既不赞成也不反对,决意将“装死”进行到底。
如果是这样,所谓的慈善界实在让人不敢恭维,在社会大踏步前进的当下,他们沦为了维护既得利益,阻碍进步的保守势力。
一位前辈跟我说过,慈善组织强大不代表慈善行业强大,因为他们在维护部门利益的同时,经常干损害行业利益的事情。
现在看来,就算是公益行业强大也不代表公共利益更有保障,因为他们在维护行业利益的同时,经常干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。
我了解慈善组织的难处,在法制不全,潜规则很多,公众也不信任的环境里,他们不得不进行很多台底交易,有很多说不明白的账目。在这种情况下,他们要站出来指控陈光标,压力自然是不小的,但是,当鸵鸟也未必就能明哲保身。
因为陈光标的存在,实在打了太多人的脸。
如果陈光标不倒,我建议,以后各位老师别在台上振振有词地讲慈善伦理了,因为你没法解释,为什么陈光标总是让穷人拿钱摆拍,却一直没有被制止。
如果陈光标不倒,我建议,以后各位同行也不用挖空心思去报道慈善人物了,批评不给力,则赞美无意义,你怎么让你的读者相信,你报道的正面典型不是又一个陈光标?
如果陈光标不倒,我敢打赌,会有越来越多“陈光标式”的商人冒出来,借慈善之名牟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。在陈光标的故事里,他以“首善”的名义低价获得政府的拆迁项目,随即再转包给别人从中赚差价,这样都能名利双收,对很多有志于浑水摸鱼的生意人而言,实在是太大的激励。
大家伙之所以不信任所谓的慈善界,就是因为这个圈子说谎的人太多,敢啃硬骨头的人太少。像陈光标这样欺世盗名的家伙,别的行业也有,解决方法一点都不复杂,首先是业内举报,有违法行为的,该司法介入的司法介入,够不上违法标准的,媒体曝光、行业抵制,用舆论的方式清理门户。
对于陈光标,《财新》说,“首善”其实是个大骗子;《中国经营报》说,陈光标借“首善”之名向地方政府施压;徐永光说,慈善界的麻木和纵容难辞其咎。
如果连这样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的行业毒瘤都无法清除,所谓的慈善界还有什么公信力可言?
知道陈光标那些套路的,就不必往下看了,下面的内容,是整理给对陈光标还有幻想的人看的。
郝成(中国经营报要闻版组主编):
中国经营报对陈光标的调查开始于2010年年底,当时是法院的人主动给我打电话,说你能不能过来报道一下这个案子?我说你一个山西省法院的人说这个话挺奇怪的,你们立什么大功了?他说不是,陈光标到处找人来给我们打招呼施压,压力太大了,我们法院受不了这个事情,你们能不能让他彻底曝光,我们肯定公平判。
中国经营报的两位记者花了好长时间挨个核对这些账目,包括很多偏远的地方都走到了,核对的结果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。我们内部开始反馈这个数字,发现(他口头宣传的捐款数字)简直夸张到不知道多少倍的地步了。所以我们就想,我们是一个经济媒体,应该去调查项目,公司怎么运转的?每天做好事的钱从哪里来?
2012年,中国经营报发了一篇报道,讲述他的项目是怎么来的。他说他是“首善”,在地方上到处找关系,告诉大家“我是‘首善’,每天做好事很辛苦的,能不能给我一些项目支持?你们要拆什么公共建筑的时候能不能把这个项目给我来做?”他就拿到了(项目)。
有的也走了一定的招投标形式,但实际上多是打过招呼的。拿到后他自己不做,再转包给别人从中赚差价。
转包这种方式,获得项目很重要,他怎么获得呢?比如说这个项目可能要花好几千万,但你想几百万就拿到怎么拿?所以得用到你的名声,你是“首善”,打关系打招呼廉价拿到项目。他自己没有做项目的人,也不想做,拿到之后再以很高的价格转给别人,就这么挣钱。
这一轮报道还指出体外循环资金,钱没走公司的账,进个人腰包,还不用纳税。
第二个模式现在还在爆发中,比如说营销。他在卖一个名声,卖自己的凉茶,曾经要卖空气。这个也很简单,他没做什么具体的产品,但是有陈光标的名字。经销商去销售有陈光标名字的产品,把钱交上来,陈光标再找一家企业生产。到后期,经销商供不上货,管他要钱,生产企业因为没给足钱也要告他。上下游都在告。这个模式相信随着媒体进一步深挖会报道出来更多信息。
我们的报道第一次讲了转包工程的事,大致通过个案讲出他可能存在的商业模式。但因为当时没有找更多的个案,没有把这种商业模式彻底揭露出来。
(陈造成的影响)非常坏,在破坏市场公平。别人有很好的资质却拿不到拆迁工程,他通过关系把这个项目拿到,回头来转包。抛开“首善”之说,单纯从商业上来说,这样的企业经营上不合格,而且破坏市场。
这一轮的报道揭露了更多问题,他的好多钱没有进到公司的账,账外循环,此外造假章,假章里有商务部的,有地方上的公益组织。他过去拿那么多证书不能说都是假的,但总觉得很可疑。他天天说我给哪个公益组织捐了几百万,好多公益组织明明没有收到钱,有的公益组织根本不存在,有的公益组织给记者澄清了他们没收到,但也不追究陈光标的责任。
我觉得这涉及到传播或者社会心理的问题,他已经被树立成一个做善事的大善人,好多人不愿意去质疑,总觉得那是小瑕疵。
但是从这一轮报道来看那绝不是小瑕疵,那是大问题,那是在破坏社会公平,破坏市场公平,给其他企业家带来不公平的一件事情。
▲ 《中国经营报》曾在2011年就陈光标做过数版报道
中国出骗子不奇怪,大家都上过当。但他几乎从头到尾都骗,最后还变成一个道德楷模。通常骗人都要悄悄地骗,但高调行骗、大张旗鼓,唯陈光标一人尔,这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。
为什么?他绑架了谁?
陈光标打着中国“首善”这个招牌,他做得对,当然给这个行业增光增色,增加公信力,他要胡来,那就是在让本来公信力很低的行业雪上加霜。打着中国“首善”到台湾、美国招摇过市,中国慈善界的人还觉得脸上有光吗?
他这个事情是怎么发展的?
首先,2008年汶川地震是他最早大曝光的机会,现在已经知道,他在汶川地震中的那些故事是编的,照片是摆拍的,这个当时谁知道?我那时也写文章称赞陈光标。
对这个问题我们也不要过分指责,因为那时他的行为没人揭露。但大家可以再查一下,2011年之后,他就基本没有再拿到非常重头的荣誉了。后来有一家媒体评中国“首善”,陈光标还想申报,媒体要看发票,他拿不出来。
我对他提出质疑是2010年春节,他在江苏工行摆了一个4000万人民币的钱墙,报道说他募捐了4000多万,也就是说很多钱是别人捐的。我再一查,发现这有问题,2010年这个行为是在江苏省人大通过了《江苏省慈善管理条例》之后,慈善管理条例有若干条,慈善募捐必须经过政府批准,没有经过政府批准的慈善募捐是违法的,追究法律责任,有问题还要追究刑事责任,总而言之很严厉。他这次在江苏条例公布之后,也就是说,是一次没有经过政府批准的违法募捐。
之后我和陈光标有多次见面,每次我都说你不要胡来,我已经在报上批你了,这是违法的,陈光标说下次不搞了。
但过了一年,2011年1月份,他又做了一个更大规模的事,那次募捐1.27亿,其中现金8000多万。这两次报道说,善款都是几百个企业家给他捐款得来的,他自己公开说几千万的现金打入个人银行卡。有一次在凤凰一虎一席谈上辩论,他就这么说,这是高调违法嘛。一个多亿的钱进入了个人银行卡,最后钱哪里去了?他说发了现金,但现金发了多少(没有明确的统计证据)?
2011年盈江地震,他去灾区让灾民举人民币摆拍。我一看问题大了,按照慈善伦理来讲是大忌。为了炫耀自己,不顾受助人的尊严,这是对受助人的人格侮辱,慈善伦理是绝对不能容忍的。所以我说你这是暴力慈善,结果他还挺受用,说我就是暴力,中国慈善就是要暴力。
为什么他能够这样做?他说中国慈善不透明,慈善体制有问题,所以他就要来冲击这个慈善体制,他就要对这个慈善体制实行大暴力。好,他似乎拿到一个合法性的依据。
实际上用几句话概括陈光标这个过程,他以前是不是真的做过慈善?或者捐了多少钱?目前如果没有司法部门的介入、调查、确定、核准,恐怕不好说。但是现在基本上可以肯定,2008年汶川地震,他忽悠了全国人民,当然也包括我,他是真正把“首善”这个东西拿到手,在汶川地震援助当中做了假。
从此以后,他就开始把慈善当成消费品,很多行为是在消费慈善,这个行为还是危害最低的。接着他说他就要大暴力,就要公开募捐,就要自己做,踢开慈善组织。这个时候我感觉他开始绑架慈善。
我们要讨论、要反思,慈善为什么会被绑架?
我昨天看到一篇文章,说慈善界应该为陈光标的行为和他造成的损失付出代价,这个代价就叫智商税,低智商要付出代价。
我觉得这不是智商的问题,而是麻木,说得更难听一点,是纵容。如果整个行业能够站出来抵制他这个行为,他能玩到今天吗?他毕竟是一直抗着慈善的旗号,不要说跟慈善没关系,现在卖产品也是中国“首善”。媒体调查慈善机构为什么不配合呢?有什么不好配合的呢?说要“尊重捐款人的隐私”,这时应该把什么利益放在第一位?你的机构利益、陈光标的利益、社会利益,还是慈善界的公信力?尊重隐私这句话,《慈善法》有规定,但过去《慈善法》还没有出来。他说自己捐了46所希望小学,我是一直在批他的,但应该机构出来说没有,对不对?
麻木和姑息纵容是造成今天这个局面很重要的原因,是我们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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